【素材】
2017年2月,有網友曬出一名被戲稱為“穿山甲公主”的女子,稱其在微博上多次曬出食用穿山甲等野味的照片。
根據截圖顯示,該微博主名為“綻放的多多”,其在2011年9月8日曾發(fā)微博表示,“第一次吃穿山甲血炒飯,很特別!碑斖,“綻放的多多”還稱喝了用八種動物熬了5小時的湯,“有穿山甲、蛇、天鵝肉……長輩的盛情難卻,硬著頭皮喝了兩碗下去,確實很滋補,因為剛剛我就流鼻血了!2012年,該微博主又發(fā)微博稱,“好客的廖總提前叫人燉了四小時的冬蟲草穿山甲湯,非常美味。”
除了食用穿山甲等動物外,“綻放的多多”還曾在微博中曬出被關在籠子里的貓頭鷹和穿山甲等照片。“穿山甲公主”事件引發(fā)廣泛關注后,2月14日,深圳城市管理局就此事發(fā)布最新通報稱,2月13日18時許,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將家住深圳市寶安區(qū)的“綻放的多多”微博主帶回歸案,接受調查。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,調查進展將會及時公布。
【素材解讀】
長期以來,針對獵殺、販賣野生保護動物的事件,不管是執(zhí)法還是輿論關注上,焦點大多集中在鏈條的前幾個環(huán)節(jié),即捕殺、販賣及經營,而對整個鏈條末端的食客,缺乏有效的監(jiān)管和懲治手段。因此,許多人認為好食野味僅是個人喜好,別人管不著,有的甚至以食用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為榮,四處炫耀。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,而食用是野生動物非法買賣的最根本的驅動力量。非法獵殺販賣、購買食用野生保護動物,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,一面寫著利益、一面寫著欲望。要是不能管住非法食用者的嘴,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被殺害、端上餐桌的現象就很可能屢禁不止。目前,我國經濟社會發(fā)展已經越過上述階段,個別地方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應該擯棄。但生態(tài)倫理、生態(tài)文明的發(fā)展有一定的滯后性,應該冷靜、理性、客觀地看待這一現象,并通過人工馴養(yǎng)、采用替代品等方式來加以引導。
【適用話題】
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
食用野生動物應有法律紅線給那些垂涎野味的吃貨們敲響警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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